在起诉要求还款时,没有获取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不会妨碍诉求的达成。
请您尽可能多地收集诸如被告的姓名、居住地址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能够用于唯一辨别被告的信息。
与此同时,您需要呈交借款行为的有关证据,例如借据、银行转账记录、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等。
当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之后,法院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这些信息来进行送达及案件审理工作。
若经审查发现仅依靠现有的信息仍然无法准确判定被告的身份,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要求您进一步补充相关资料。
相关法律条款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(二)有明确的被告;
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龙潭区是吉林省吉林市辖区之一,因地处龙潭山麓而得名。位于吉林市东北部,松花江北岸,龙潭区东部与蛟河市接壤,东南与丰满区相连,南部和西部与昌邑区隔江相望,北部与舒兰市毗邻。龙潭区辖区面积1208.9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292.27 平方公里。 [2] 2010年常住人口为527532人,有汉族、瑶族等20多个民族。 [3] 2016年,龙潭全区辖13个街道、5个镇、1个乡。2016年,龙潭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97.5亿元,比2015年增长7%。龙潭区因地处龙潭山麓得名。1956年称龙潭区人民委员会;1956年成立龙潭区人民公社;1962年复称龙潭区人民委员会;1992年2月10日,民政部批复:将原郊区的金珠乡、江北乡、龙潭乡的大砬子、北甸子、龙城、土城子、铁东、东升、天太村划归龙潭区管辖,龙潭区人民政府驻遵义西路。